院党办〔2011〕11号
各党总支(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保密工作组织领导,强化保密责任,经研究,决定对校保密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保密委)组成人员予以调整。
一、调整后的校保密委组成人员
主 任:崔国发
副主任:夏美武 赵正信
委 员:李金平 文太宝 刘格鑫 童 健 蔡立安 郭 凌
圣小武 高天星 马克和 谭艳华 王金成 王江汉
张寒生 查道懂 蒋庆洋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院长)办公室。
保密办主任:匡定发。
二、校保密委工作职责
1.在校党委领导和上级保密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校的保密工作。
2.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指示。
3.向省委保密委员会、校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并就我校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校党委提出建议。
4.研究全校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指导、协调全校党群、行政各部门和各单位的保密工作。
6.督促、检查保密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保密工作计划、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7.组织查处有关单位重大失泄密事件。
三、学校保密办工作职责
1.制定学校保密工作计划和年度保密工作要点。
2.落实保密工作机制、内容等方面工作,包括保密组织机构建设、保密制度建设与保密教育管理等工作。
3.指导、协调全校保密技术发展工作,包括信息设备保密管理、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等技术管理工作。
4.负责全校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5.落实涉密文件资料信息管理、信息公开保密管理等相关具体工作。
6.负责保密办日常事务工作。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