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学院办公室发布时间:2012-03-23浏览次数:585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201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从42(星期一)至44(星期三),共3天。331(星期六)、41(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331(星期六)上42(星期一)的课、41(星期日)上43(星期二)的课。

请各系、各部门放假前要对本系、本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和安全保卫工作。各系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于放假期间离校外出的学生,各系应掌握其去向。

 

 

              办公室

               201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