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学院办公室发布时间:2013-03-27浏览次数:294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从44(星期四)至46(星期六),共3天。47(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47(星期日)上45(星期五)的课。

    请各系、各部门放假前要对本系、本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和安全保卫工作。各系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信息报告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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