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2014〕14号
各部门、各单位:
目前,安徽省教育厅、共青团安徽省委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贫困村项目认领和捐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249号)的通知。为认真开展好此次全国“扶贫日”为贫困地区等捐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广泛发动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扶贫日”捐款活动,为贫困地区献上一份爱心。
二、捐款原则:捐款本着自愿原则,多捐不限。建议捐款标准为:厅级干部为200元/人,处级干部、高级职称人员为150元/人,其他人员为100元/人。捐款活动结束后,校工会将适时公布捐款情况。
三、请各部门、各单位以分工会为单位,于
四、存款后请将存款凭证及时交到校工会,并将本单位捐款教职工和捐款数额汇总打印盖章后一并报送校工会,同时将电子档发到校工会信箱gh@tlu.edu.cn.
五、校团委负责组织团员青年的捐款(另行通知)。
2014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