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2015〕14号
各院(部)、各部门:
为使学校各院(部)、各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校长办公议会研究决定,成立铜陵学院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丁家云 倪国爱
副主任:崔国发 冯德连 童 健(常务) 夏美武
成 员:各院(部)、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主要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全校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工作,保卫处内设专职消防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