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铜陵学院加强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能力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学院办公室发布时间:2016-03-04浏览次数:32

 

院发〔201610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铜陵学院加强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能力的实施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32

 

 

铜陵学院加强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能力的实施办法

 

为加强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师社会实践能力,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水平,增强教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本领,促进教师全面发展,根据《关于实施高校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计划的意见》(皖教人[2013]4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建设高水平的“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为目标,以加强教师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核心,坚持社会实践锻炼与教师专业特长、职业发展,与学校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相结合,全面提升我校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养和综合业务能力,为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和建设财经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提供有力支撑。

二、计划目标

1. 实施青年教师社会实践锻炼校级计划。今后5年内,各院部每年要按照专任教师总数的15%左右,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教学工作状况,重点选派35周岁以下、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的青年教师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至“十三五”末,力争使全校每名青年教师都具有社会实践经历。

2. 实施青年教师校内综合素质培养计划。2012年以后引进的所有专职教师在进校后三年内须完成教育教学综合素质培养任务。

三、基本形式

1. 校外社会实践锻炼

1)挂职锻炼:选派青年教师到基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等地担任相关工作人员、企业或乡镇科技特派员等,或到校外实验实训基地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其他各种实践性工作;

2)顶岗培训:选派青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接受培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熟悉工作流程,掌握相关专业实践技能;

3)产学研合作:鼓励青年教师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展产学研合作,主持或参与应用研究、科技攻关、产品研发、工程设计、成果推广、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等;

4)调查研究:倡导以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等为主题的社会调查活动,提出对策建议,并形成调研报告。

5)志愿服务:到革命老区、贫困地区、企业、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等开展志愿服务,了解国情、社情和民情。

2. 校内综合素质培养

积极引导新引进专职教师从事与本专业相同相近的教辅或教学管理工作。主要途径包括担任辅导员(班主任)或学业导师,开展实验实训(含实验员、工程实训中心等岗位的技术员、操作员等),进行实习管理及其他经学校指定或认可的学生管理、行政管理工作等。

四、政策措施

1. 加强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各二级教学单位要积极加强与基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的联系与合作,共建青年教师校外实践培训基地或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合作单位,为青年教师开展社会实践搭建平台。  

2. 建立青年教师社会实践活动、成效与教师评价考核挂钩的机制。在岗位聘任、培养培训、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与绩效考核中,学校把青年教师社会实践经历与成果等纳入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从2016年开始,35岁以下的专职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前,在现职任期内必须有累计半年以上的挂职锻炼、顶岗培训或志愿服务的时间;或主持2项以上产学研合作项目(须有到账经费并经科研处认定);或开展社会调查活动,形成调研报告,并被县级以上政府所采纳(须经科研处认定)。进校前已有企业半年以上工作经历的青年教师申报讲师职务可不作硬性要求。

3. 鼓励其他教师积极参加校外社会实践锻炼,具体的申请步骤、考核管理及有关待遇等事宜仍按《铜陵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院发[2014]35号)文件规定执行。院发[2014]35号文件中第二条第6规定相应废止。

4. 35岁以下的专职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还应有参加校内综合素质培养的经历,申报程序、考核管理及相关政策等事宜仍按《关于加强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综合素质培养的实施意见》(院人秘[2013]10号)文件规定执行。

5. 2019年开始,二级学院和思政部35岁以下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专职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兼职一届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经历;其他非中共党员者,必须有4年学业导师的工作经历。

6. 执行过程中若遇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调整,则根据主管部门新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1.学校党政领导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形成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教学科研管理部门、二级教学单位紧密配合、相互协调的运作机制,真正把提高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能力工作落到实处。

2.学校将加强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能力纳入教师队伍的整体规划之中,建立青年教师社会实践锻炼的经费保障机制。单列青年教师社会实践专项经费,专门用于青年教师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六、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