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2016〕4号
各部门:
现将《铜陵学院翠湖校区校园停车费收取实施细则》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3月4日
铜陵学院翠湖校区校园停车费收取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铜陵学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铜陵学院校园交通智能卡管理实施细则》、铜价服[2016]3号《关于铜陵学院翠湖校区机动车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函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校园停车费收费标准依据物价部门颁发的服务价格登记证制定。若有变动,另行公告。
第三条 校财务处负责收费财务管理工作和大额收费工作,停车费实行收支两条线。校保卫处根据财务处授权,负责停车场现场收费工作,所收费用全额上交财务处,监审处负责对收费情况进行审计。
第二章 停车费收取标准
第四条 按次收费标准
| 车 型 | 收 费 标 准(元/辆) | ||
| 4小时以内 (含4小时) | 4小时以上 | ||
| 白天 | 小型车 | 4 | 6 |
| 大型车 | 6 | 8 | |
| 夜间 | 小型车 | 4 | 8 |
| 大型车 | 6 | 10 | |
停放时间段分为:白天停车(6时—18时),夜间停车(18时—次日6时)。小型车停车不足一小时,免收停车费。24小时停放的车辆,按白天4小时以上和夜晚4小时以上合计收费。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标准重新计算。
第五条 年季月卡收费管理标准。
| 车 型 | 收费标准(元/辆) | ||
| 年 | 季度 | 月 | |
| 小 型 车 | 1540 | 420 | 140 |
| 大 型 车 | 1600 | 480 | 160 |
| 教职工名下 第二辆车 | 450 | 150 | 50 |
第三章 停车费收取方式
第六条 学校及所属单位公务用车免收停车费。
第七条 符合领用校园交通电子标签条件的个人自备车辆,免收停车费。
第八条 符合领用年季月卡的车辆,停车费由车主在保卫处办卡中心缴费。
第九条 符合领用学生卡条件的个人自备车辆,免收停车费。
第十条 领取校园交通临时卡车辆在校园大门出口处缴费。因公务往来需要,凭“校园交通凭证”可免收停车费。
第四章 有关标准的认定
第十一条 对机动车辆停放校园内时间的确认,依校园交通智能管理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第十二条 本细则所称小型车是指蓝底白字、黑底白字、白底黑字牌照车辆;大型车是指黄底黑字牌照和不属于小型车范围的车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收取校园停车费仅为车辆停车占地费用,不承担看管义务,如车辆在校园内发生任何损失,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育秀校区收费细则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保卫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校交通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