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设和调整部分处级机构的通知

发布者:学院办公室发布时间:2016-05-13浏览次数:589

 

院发〔201627

 

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增设和调整部分处级机构,具体如下:

1.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合署办公;

2.成立创新创业学院,与实践教学管理处合署办公;

3.教育教学研究所调整为副处级建制,并入教务处;

4.基本建设办公室与总务处合署,将隶属国有资产管理处的卫生所(公共卫生科)划入总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加挂招投标办公室牌子。

特此通知。

                                2016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