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国庆节放假及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

发布者:学院办公室发布时间:2016-09-22浏览次数:308

 

院办〔2016〕16号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我校2016年国庆节放假安排及作息时间调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放假安排

10月1日(星期六)至10月7日(星期五)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起教职工正常上班、上课。其中10月8日(星期六)上10月6日(星期四)的课,10月9日上10月7日(星期五)的课。

二、关于作息时间调整

自10月8日起,教师教学作息时间调整为:

上午(不变)7:50——8:00      课前预备

8:00——8:45        第一节课

8:55——9:40        第二节课

9:40——10:00       课间休息

10:00——10:45      第三节课

10:55——11:40      第四节课

下   午:  13:50——14:00      课前预备

14:00——14:45      第五节课

14:55——15:40      第六节课

16:00——16:45      第七节课

16:55——17:40      第八节课

晚 自 习:  19:00——21:00

教室熄灯: 22:00

自10月8日起,坐班人员上午作息时间保持不变,下午14:00上班,17:20下班。总务部门要及时做好校车运行时间调整工作。

三、关于安全等工作

各学院、各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放假前,各学院要对学生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注意掌握假期离校学生去向并及时督促学生按期返校。放假期间,保卫处要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加强门卫值班管理和夜间校园巡视等保卫工作,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总务部门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水、电、气供应保障等工作。

四、关于值班安排

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并将值班表一式两份于9月28日前报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各一份,学校将安排总值班并对二级单位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各有关人员要保持信息畅通,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置,确保校园和谐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